【乌丙安】民俗学原理

 【乌丙安】民俗学原理

本系列全面综合运用了我国多民族最有代表性的民俗文化典型实例,科学论证了民俗构成、民俗养成、民俗控制、民俗符号、民俗传承等重大理论,充分论证了我国多民族民俗多姿多彩的形态及民族理论的重要价值与意义。
 
乌丙安
辽宁大学
乌丙安,1929年生,内蒙古呼和浩特人,国际民俗学者组织FF全权会员,中国民俗学会名誉会长,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教授,中南民族大..
民间规约=原始习惯法。风俗习惯的总和就是习惯法。诉讼型的控制就是按照习惯法来制裁违规者。申诉先,再讼,要当做案件来审理的。民俗控制的应用研究需要关注民间诉讼的惯例。美国的社会法学派,主要代表人物R 庞德,其法学理论中,强调法是一种社会现象。是“社会控制”的工具或者“社会工程”。法应该满足社会需要,谋求社会效果,并调和社会上各种冲突的利益。这种通过法律达到社会控制的学说,在民俗控制的具有发的规范特点的诸类型中可以得到证实。民俗控制事实上把法的观念引入俗民的习俗化领域。靠风俗习惯讲理解决问题。但容易出问题,因为有的法本身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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